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
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30 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孙建一,
董事邵平、胡跃飞、赵继臣、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陈心颖、李敬和、马林、
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共 14 人参加了本次通讯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
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