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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3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收到贾良群先生、毛杰先生、俞连贵先生提交的离职申
请。其中,贾良群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继续保留公司董事及
首席分析师职务;毛杰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继续保留公司董
事职务;俞连贵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出任高级研究员职务。
    以上离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所负
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离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工作
的正常开展。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定聘任白睿先生、高波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认为:此次高级管
理人员的调整是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大宗商品电子
商务战略的实施,有利于电商生态体系的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9。
    贾良群先生、毛杰先生继续留任董事职务,其买卖公司股票仍受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
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的规定》的约束。
俞连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连贵
持有本公司股票 361,9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俞连贵先生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股
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
该部分股份。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俞连贵已经履行完毕为期 12 个月的首发限售
承诺。根据上述承诺,俞连贵先生自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
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贾良群先生、毛杰先生、俞连贵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职务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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