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通过,
决定聘任白睿先生、高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认为:此
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是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大宗
商品电子商务战略的实施,有利于电商生态体系的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
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
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
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
不存在如下情形:
1.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 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3.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5.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白睿先生、高波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
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
附件:
1、白睿先生简历
白睿,1980 年生,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历任上海钢联电子
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钢材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宁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白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1.3 条规定之情形。
2、高波先生简历
高波,1977 年生,中文系本科学历,现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
份有限公司炉料事业部副总经理、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金
融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1.3 条规定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