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发布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2006年6月27日公告的《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内容,本公司特别提示如下: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新增流通A股收购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钛业务资产。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顺延。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1日(周二)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19日(周三)下午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17日、7月18日、7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17日至2006年7月19日期间的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17日上午9:30至2006年7月19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6、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12日、2006年7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7月11日(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代表及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7月11日)的次日起,本公司A股股票将申请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的次日起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为《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详见于公司200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权利的行使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网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详见6月27日公告的《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流通股股东还可以按照本通知中的现场会议参加办法参加现场会议,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4、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00055
联系电话:023—62551930
传 真:023—62551279
联系人:向远平
5、2006年7月12日-1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五、网络投票的技术条件和时间安排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17日至2006年7月19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515;投票简称:攀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具体如下:
议案 申报价格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如某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515 买入 1元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7日9:30至2006年7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