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0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正在筹划控股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土地出售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星期
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持续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日前,公
司与成都市水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宗地转让框架协议》,并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本次土地出售事项相关信息。
公司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为“厦门帛石贸易有限公司”)
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与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锋锂业”)的原股
东签订了关于闽锋锂业之《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就该所受让的 29.95%股权达成
基于业绩的股权作价及付款条款。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收集的财务报表,闽锋锂业
2014 年净利润低于 3000 万元(2013 年净利润也低于 3000 万元),按照前述《股
权转让合同》相关约定,闽锋锂业估值重新确定为 3 亿元,该 29.95%股权转让
价款确定为 8985 万元。该 29.95%股权享有的闽锋锂业 2012 年 11 月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为 20153 万元(67289.12 万元*29.95%),与此次确定后的
股权转让价款 8985 万元之间存在较大差额。【详见公司 2015-005 号《关于确定
闽锋锂业 29.95%股权作价的公告》】
鉴于上述差额的账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
方可确认。因该事项对公司业绩存在重大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特申请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
项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