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投中鲁”)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795 号)。中国 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 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 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及重组方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 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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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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