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诉讼事项裁定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新乐毛纺织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乐毛纺”)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
等法律文件(案号:2014 鲁商初字第 93 号),因合同纠纷,青岛裕龙东雍国际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裕龙”)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
要求新乐毛纺向其支付拖欠代理进口开立信用证下款项。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为
临 2014-059)。
经新乐毛纺股东会批准,2015 年 1 月 19 日新乐毛纺与青岛裕龙达成了《和
解协议书》和《设备抵债协议书》,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
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诉讼事项达成和解的公告》(编号为临 2015-003)。
2015 年 1 月 26 日,新乐毛纺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 鲁
商初字第 93 号),因双方已达成和解,原告青岛裕龙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向该
院提出撤诉申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青岛裕龙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 473350 元,减半收取 236675 元,
诉讼保全费 5000 元,以上共计 241675 元,由原告负担。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