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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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265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主办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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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2015年 2月 12日
结束时间:2015年 2月 12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 2月 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
(七)会议地点: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北路 4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方式的议案》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转让方式原为协议转让方式,现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议案二《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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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以每股 12.69元的价格,向不超过 35名符合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人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600.00万股(含),募集资金不超过 7,614.00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方案》。
议案三《关于授权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刘展良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刘展良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定向发行的对象、具体条款及方案;
(2)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
(3)聘请中介机构
(4)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5)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办理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备案工作
(7)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有关的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议案四《关于因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因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议案五《关于提名刘建刚为公司核心员工(制剂营销方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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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董事会提名及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公司提名刘建刚为公司核心员工(制剂营销方面)。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 2015年 2月 9日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展良;(2)联系电话:0713-5072024;(3)
传真:0713-5072024;(4)电子邮件:2533207177@qq.com;(5)
联系地址: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北路 4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0.00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
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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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