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发出通知, 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 对会计政策做相应变更。 本议案详情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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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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