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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2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前及 201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3、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
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
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
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
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前三季度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
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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