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6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
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一)鉴于公司上市后经营规模、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实际经
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同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先生提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2,400,000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24,000,000股。
(二)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先生承诺在公司有关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初步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先生有关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李扬德、张春联、杨洁
丹、曾卫初及汤铁装(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
致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先生提议的2014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
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5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时投赞成票。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
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出的董
事会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公司2014年度最终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