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 月 26 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广电”或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49 号)核准,湖北广电
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924,241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3.1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67,616,799.51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657,616,799.51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该等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中证天通[2014]审字 1- 117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在平安银行武汉武昌支行及中信银行
武汉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和独立财务
顾问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武汉武昌支行、中信
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为 65,768.26 万
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万元)
湖北广电 平安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11014701508004 35,768.26
湖北广电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7381010182600386421 30,000.00
合计 65,768.2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楚天视讯双向网络改造、武汉广电投资
双向网络改造两个募投项目。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楚天视讯双向网络改造项目 44,820.60 37,875.38
2 武汉广电投资双向网络改造项目 34,183.20 28,886.30
合 计 79,003.80 66,761.68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量的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依照上述项目实
际需求的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项
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截止 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同等数额银行借款,按目前银行半年期存、
贷款利率测算,以总额 20,000 万元、期限 6 个月计算,预计可为公
司节约 500 万元财务费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且使用期限届
满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5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
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
户,其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湖北广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重
大影响。湖北广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湖北广电实
施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
见。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