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文英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
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收购宣力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收购宣力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宣力控股”)55%股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收购参股子公司宣力控股 55%股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