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处置相关关联企业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
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
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关于处置相关关联企业的承诺进行
了完善及积极的履行,并于 2014 年 2 月 15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2014 年 3 月 14 日披露《关于完善实际控制
人尽快处置相关关联企业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2014 年 6 月 27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现对
公司实际控制人处置相关关联企业承诺的履行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上市承诺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坤华将其所持有的惠州市同力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和香
港天一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尽快注销或股权转让;尽快处置惠州市同力金属制品有限
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后,将惠州市同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销或股权转让。
二、上市承诺履行情况及修改完善后的承诺
截止2014年3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坤华已将其所持有的惠州市同力五金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香港天一企业投资
有限公司注销事宜。鉴于此,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处置完毕的相关关联企业的承
诺修改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坤华妥善处置惠州市同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产,
并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惠州市同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销或股权转让。
三、修改完善后的承诺履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惠州市惠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惠
州市同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已予以核准。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处置相
关关联企业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