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 北方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北方制药”)近日收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 于下达二〇一五年单位预算指标的通知》(烟开财综指[2015]2 号),根据烟财建 指【2014】113 号文,现下达你单位 2014 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国家专 项资金 1000 万元,专项用于盐酸氨基葡萄糖硫酸软骨素项目,近日北方制药收 到上述财政专项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专项资金将计入“递延收益”,与相 关资产在使用期限内平均分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对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 较大影响,该专项资金的最终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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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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