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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22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钢银电商”)因业务规模扩大
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循环贷款的综合授
信。公司拟同意为钢银电商申请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该壹拾伍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为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朱军红先生根据钢银电商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5 楼
    3、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军红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5、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15 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 47,614 万元
    7、实收资本:人民币 47,614 万元
    8、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
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
铁、钢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
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
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钢银电商 44.21%的股权,钢银电
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钢银电商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1,049          44.21%
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500          26.25%
上海贝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00           5.88%
朱军红                                           2,500           5.25%
上海钢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95         3.14%
上海博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1,470         3.09%
上海海泰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1,400         2.94%
崔建华                                        1,400         2.94%
上海申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2.10%
龚瑞丽                                        1,000         2.10%
陈永福                                        1,000         2.10%
              合    计                       47,614          100%
    10、财务状况:
    钢银电商 2013 年的营业收入为 136,811.65 万元,净利润为 644.83
万元。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钢银电商的总资产为 120,998.06 万元,
净资产为 70,764.19 万元。2013 年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合伙)审计。2014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钢银电商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
伍亿元,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以上担保额度不代表实际担保金额,公司及钢银电商将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合同(协议)。担保金额、期限以各方签署的
合同(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钢银电商主要管理运营钢银钢铁现货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钢银平台”)。为管控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风险,钢银电商采
用货物抵押与账户质押相结合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钢银电商的
其他股东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因钢银电商未能如期偿还上述贷款
导致公司代为清偿债务,则公司实际代偿且未能从钢银电商追偿的金
额(即公司最终实际损失金额),由钢银电商其他股东按照其在钢银
电商的出资比例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钢银电商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钢银电商
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为钢
银电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800 万元,占 201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6%。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钢银电商
实际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利于促进钢银平台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扩大其
市场份额,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
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同意为钢银电
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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