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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22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 2015-04 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非公开发行等相关事项,股票将于2015年1月22日复牌。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驻成都办
事处(成都市洗面桥街39号银谷基业6楼7号)会议室召开。通知以书
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主持。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
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由于实际情况发生
变化,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定调整
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发行
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和“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等五项内容。
    根据近期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再次决定调整原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
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三项内容。
    调整后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型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认购方式
    前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8.10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亦将
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遵循价
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121,604,938
股,在该上限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于发行期根据询价的情况与主承
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亦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关联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
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98,500 万元(含发
行费用),并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新建 2,000t/d 熟料新
1                                     81,132.00        43,400.00
     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余热发
     电工程项目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 2×2,000t/d 熟料水泥生产             7,000.00         5,020.00
     线余热发电工程项目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3                                     18,524.68         7,340.00
     第四期技改工程项目
4 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13,220.00        13,22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9,520.00        29,520.00
                  合计               149,396.68        98,500.00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
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及全部10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发生了调整,公司重新编制
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
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发生了调整,公司重新编制
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载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
字[2007]200 号”文核准,并于同年 8 月 1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4,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84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432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中保荐机构承销和保荐费用 848.64 万元以及会计
师、律师、评估机构等中介费用 2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357.36 万元。截止 2007 年 8 月 31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募集到位
并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太验字[2007]D-A-1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
按承诺的投资项目使用完毕。公司最近七年内未进行股权融资。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公司实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按修订后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的选择;
   (二)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重大合同;
   (三)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
事宜;
   (四)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进行调整;
   (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时间的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
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非公开发行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6 日(星期
五)下午 14:30;地点为西藏拉萨市夺底路 14 号公司 6610 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西藏天
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处置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办公楼历史遗留
问题的议案》
    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路桥”)现有办公楼建
筑面积 1,328.40m ,该办公楼原为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抵偿债务的方式调拨予天源路桥,但是由于该办公楼建设用地使用权
目前属于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直无法单独办理房
屋所有权证,不符合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提请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回
该办公楼并以评估值 363.46 万元清偿历史债务,彻底解决天源路桥
资产独立性问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西藏天路邛崃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60%股
权的议案》
   公司自 2002 年 12 月取得西藏天路邛崃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邛崃水业”)60%股权以来,由于该项目所处地域及技术、管理
等方面的原因,公司于 2003 年 4 月委托四川瑞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其进行委托经营管理。
    鉴于邛崃水业主营业务与公司今后的发展定位不相符,加之受地
域、管理以及专业技术等方面因素制约,在管控等方面存在较大难度。
公司拟将持有的邛崃水业 60%股权按不低于评估值 3,484.79 万元的
价格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
修订稿)》
     2、《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4、《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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