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
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 1 月 16 日、1 月 19 日及 1 月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
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了《莎普爱思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临2015-002号公告。
2、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了《莎普爱思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目前,该事项正在进行中。
3、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了《莎普爱思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目前,该事
项正在进行中。
4、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项
外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5、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函证确认,
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
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