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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新澳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66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890.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4,835.0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3,055.59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4]290 号)《验
  资报告》。
       根据新澳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按以下顺序排列: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20,000 锭 高 档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
                  33,057.00   33,057.00   25,520.00   7,537.00
毛精纺生态纱项                                                   备案通知书(桐经贸
目                                                                    备案〔2011〕6 号)、
                                                                      桐乡市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通知书(桐发改
                                                                      备案〔2012〕10 号)
偿还 1 亿元银行     10,000.00      10,000.00
贷款项目
  合    计          43,057.00      43,057.00   25,520.00   7,537.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
     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5 年 1 月 9 日,20,000 锭高档毛精纺生
     态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55,599,629.42 元,
     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25 号《关于浙江
     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的比例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
                                                        资金
20,000 锭 高
档毛精纺生态      330,570,000.00     155,599,629.42        —— 155,599,629.42        47.07
纱项目
  合    计        330,570,000.00     155,599,629.42        —— 155,599,629.42        47.07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155,599,629.4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
     事会、独立董事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发表同意意见。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新澳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天健审〔2015〕25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国信证券对新澳股份使用155,599,629.42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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