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月19日,本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栖霞集团”)通知:因融资需要,栖霞集团已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书》,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交易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月16日,购回 期限为2年。 截止 2015 年 1 月 20 日,栖霞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60,420,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3%;其中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9.05%,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5.49%。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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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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