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20 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2.0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1.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5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王永强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2 人,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以及董事李远晨、
常俊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郭文生、樊文建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张春疆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情况如下(议案一至六项):
同意 反对 弃权票 弃权
议案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是否
议案内容 比例 比例 数 比例
序号 (股) (股) 通过
(%) (%) (股)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1 160453980 100 0 0 0 0 是
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 5%以
下)表决情况 588580 100 0 0 0 0 是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
2 160453980 100 0 0 0 0 是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贷款计
3 160453980 100 0 0 0 0 是
划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4 160453980 100 0 0 0 0 是
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
5 160453980 100 0 0 0 0 是
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 5%以
下)表决情况 588580 100 0 0 0 0 是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0453980 100 0 0 0 0 是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 5%以
下)表决情况 588580 100 0 0 0 0 是
(二)累积投票制议案七《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股东类别 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 是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 否
比例 通
过
全体股东 159865400 99.63 是
选举王青先生为公
7.01
司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 5%以下)
表决情况 1100 0.19 是
(三)累积投票制议案八《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是
占出席会议有表
同意票数 否
序号 表决事项 股东类别 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 通
比例
过
全体股东 159865400 99.63 是
选举张亦女士为公
8.01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 5%以下)
司监事 1100 0.19 是
表决情况
全体股东 159865400 99.63 是
选举李军华先生为
8.02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 5%以下)
公司监事 1100 0.19 是
表决情况
注:1、议案 6 以特别决议进行表决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付立新先生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