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许惠君女士通知:许惠君女士 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质押给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月15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许惠君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6,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5%;本次 质押公司股份 26,600,000 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6,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5%。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7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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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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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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