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00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提交的《百视 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 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 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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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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