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 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 2014 年第 23 号公告,安徽皖维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中心被确定为第 21 批 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此认 定后,公司可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公司还可 通过向有关部门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计划和企业技 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等,申请国家对企业技术中心给予的专项资金支 持。 公司技术中心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将对公司未来发展 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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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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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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