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在
武汉市鹦鹉大道 484 号健民集团总部 2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赵剑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姚
卫平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明德先生主持,经到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决
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2014-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武汉健民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2014-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同意票:5 票 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0 票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