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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09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东莞宜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 44.5 万份预留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宜安 JLC2】,期权代码:【036165】。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2013 年 12 月 26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公
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形成《东莞宜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
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2014年1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四)201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
日为 2014 年 1 月 15 日,决定向 107 位激励对象授予 424.50 万份股票期权。同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14 年 1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首次授予 424.50 万
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宜安 JLC1】,期权代码:【036122】。
       (六)201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
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12 月 16 日,决定向 26 位激励对象授予 44.5
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所涉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预留股票期权简称:【宜安JLC2】,期权代码:【036165】。
       (二)经登记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占本次授予预
                                      获授的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留股票期权总
                                      权数量(万份)                    本的比例
                                                       数的比例
   1        李小平     中层管理人员         2           4.49%         0.02%
   2        姚玉玲     中层管理人员         3           6.74%         0.03%
   3         胡行      中层管理人员         2           4.49%         0.02%
4        吴淑芹         中层管理人员    2           4.49%       0.02%
5        柯志奎         中层管理人员   1.8          4.04%       0.02%
6        甘桂林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7        何东辉         中层管理人员    3           6.74%       0.03%
8        曾仕奇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9        孙丽娟         中层管理人员   1.2          2.70%       0.01%
10       郑静容         中层管理人员    4           8.99%       0.04%
11        续静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2       张开建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3        熊明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4        陈军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5        庞栋          中层管理人员    1           2.25%       0.01%
16       罗家林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7       李文涛         中层管理人员    2           4.49%       0.02%
18       姚建军         中层管理人员   1.5          3.37%       0.01%
19       李文平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20       陈新华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21       吴先辉         核心业务人员   0.9          2.02%       0.01%
22       管科成         核心技术人员   0.9          2.02%       0.01%
23       黄仁林         核心技术人员   0.9          2.02%       0.01%
24        文娜          核心业务人员   1.2          2.70%       0.01%
25       徐智平         核心业务人员   0.9          2.02%       0.01%
26        庞勇          核心技术人员   0.9          2.02%       0.01%
                 合计                  44.5        100.00%      0.40%
    注: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
    (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4年12月16日;
    (四)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0.26元;
    (五)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六)预留股票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
    第一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18%,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5%。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
    第二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38%,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0%。
    (七)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激励对象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各激励对象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稳
步提升。同时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
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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