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进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轻
公司的资金压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关
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
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农 张 维 石永奎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
独立董事签字:
张 维 张 农 石永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