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07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 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 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章程修订前条款及内容                                            章程修订后条款及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以每次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为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以每次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为
         准。                                                            准。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1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供网络和
                                                                         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为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第四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2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七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第七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
                                                                     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
3
    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
                                                                     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 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