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02
1 / 5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4年 7月 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等七项会计准则和 2014年 6月 20日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5-002
2 / 5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 7月 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告编号:2015-002
3 / 5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
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项目。
(三)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公告编号:2015-002
4 / 5
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五)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六)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七)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八)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公告编号:2015-002
5 / 5
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1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