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月
4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
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赵自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供应链服务领域,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计划以参股投资
方式拓展建筑材料供应链服务,打造建材供应链服务平台,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且不
超过人民币壹仟肆佰陆拾陆万捌仟伍佰元(¥14,668,500.00,含)受让广东省物资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物产\")所持有的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物供应链\")48.7%股权(在广物供应链面向其管理层实施增资
扩股完成后,最终持有广物供应链38%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等有关后续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广物供应链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广物供应链部分股权事宜已获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物产已就转让所持有的广物供应链48.7%股权向南方联合
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交易(项目编号为G314GD1000226),挂牌价格为
1,466.85万元,挂牌起始日2014年12月10日,挂牌期满日2015年1月7日。如挂牌转
让期满无第三方摘牌购买该股权,则按挂牌价格人民币1,466.85万元转让予公司。
如挂牌转让期间存在第三方竞价且超过人民币1,466.85万元,则公司可能放弃本次
股权收购计划。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详见《关于收购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