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以
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7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4 名关联董事陈政立、
陈泰泉、陈平、陈匡国作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由于公司 2013 年经审计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自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定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至今,何宏峰、宋建新、潘多军、吴循、程传航、杨劲松、潘多平、
张燕等 8 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各种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等原因,公司董事局决定注销相应已授予股票期权,并对股票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
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