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公司有影
响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8日开市起停
牌。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18日和2014年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为2014-081)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83)。
截止本公告日,该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