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4-06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四
川化工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控股”)将其持有公司 39.33%的股份无偿
划转给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事宜已经国务院
国资委审批,并经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目前正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收到泸天化集团通知,按照《四川省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天化集团委托管理期间相关监管职责委托泸州市人民
政府行使的函》精神,根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经化工控股和泸州市政府双方友好协商,将化工控股对泸天化集团履行出资人的
职责委托给泸州市政府进行管理,并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根据该协议,
委托期间泸州市政府将对泸天化集团及下属企业进行资产资本、人事、生产经营、
财务、投融资管理,泸州市政府指定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承担管
理职责。
本次股权托管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数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更,具体如下图:
本次托管前: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100%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100%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4% 39.3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托管后: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托管泸天
化集团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泸州市人民政府
司
100% 指定
履行出资
定
人职责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04% 39.3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方基本情况如下: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2005 年 3 月,为泸州市人民政府的
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的授权,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管人、
管事、管资产”的原则,代表泸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对市属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保证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