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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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
度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韵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
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植煌先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职务,为顺
应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吴韵璇女士为公司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吴韵璇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吴韵璇女士简历
吴韵璇,女,197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
计师。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国贸地产集团副总经理。
该同志于1995年7月参加工作后,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营财务部总经
理、资金部总经理,2012年起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3年12月起兼任国贸地产集
团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