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委托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形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关于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7.01 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董事;
特别说明:本次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8、《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8.01 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
8.02 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特别说明: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上述审议事项经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十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5年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月15日10:00至19:3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8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
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
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陈娟
(三)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四)传 真:0997—2125238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9楼
(六)邮政编码:843000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票数
7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7.01 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董事
8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8.01 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
8.01 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备注:
1、对于议案 1-6,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
个并打“√”。
2、对于议案 7、8 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委托人应在“票数”栏填写相应的累积
投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表决票数。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9个(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359 新农投票 9 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式:
如需对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仍需另行表决:
议案序号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6号 738359 99.00元 1股 2股 3股
注:本次股东大会第7、8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不适用一次性表决
方法。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
2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3.00
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00
5 《关于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
7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7.01 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董事 7.01
8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8.01 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 8.01
8.02 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8.02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注: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
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
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
会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
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非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举例(适用第1—6项议案)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 600359)
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
“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59 买入 99.00 元 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
的第 1 号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59 买入 1.00 元 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
的第 1 号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59 买入 1.00 元 2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
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59 买入 1.00 元 3股
(二)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举例(适用第7、8项议案)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份,拟对本次网络投票《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的共2名监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对应的申报 申报股数
议案名称
价格(元)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四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 - - -
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 8.01 200 100 150 ……
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8.02 100 5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
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
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