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荣之联
股票代码:0026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东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5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吴敏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5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 年 12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下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荣之联 指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64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东辉、吴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减
持荣之联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 指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书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王东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1966********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5 层
电话: 010-626020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者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 吴敏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1061967********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5 层
电话: 010-626020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东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
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北京长青弘远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上海锐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子公司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
司董事。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405,262 股(其中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05,26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399,109,107 股的 23.65%;其配偶吴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8,508,006 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289,003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0,219,003 股),占公司总
股本 399,109,107 股的 12.15%。王东辉先生及吴敏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2,913,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1%。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东辉先生持股比例为 26.28%;吴敏女士持股比例为
15.14%。鉴于王东辉、吴敏二人系夫妻关系,且合计持有公司 41.42%的股份,
因此王东辉、吴敏夫妇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
下:
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最近五年之内均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
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最近三年没有
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解决个人资金需求及投资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王东辉、吴敏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42,913,268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排除自本报告书披露后两个交易日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期间继续减持其持
有的荣之联股份(具体减持计划请查阅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3 日刊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
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4-09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持有公司股份
94,405,262 股,吴敏持有公司股份 48,508,006 股,王东辉、吴敏夫妇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42,913,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王东辉、吴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公司股份 22,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2%。具体变动
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2014-12-23 24.08 5,700,000 1.43%
王东辉
大宗交易 2014-12-26 24.80 4,780,000 1.20%
大宗交易 2014-12-25 25.25 5,900,000 1.48%
吴敏
大宗交易 2014-12-30 25.61 6,030,000 1.51%
合计 —— —— —— 22,410,000 5.62%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王东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吴敏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9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截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王东辉、吴敏夫妇累计
减持比例达 5.62%。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吴敏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42,913,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先生及吴敏女士合计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42,913,268 股,其中王东辉先生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0,000,000
股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4.74%,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04%。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四、承诺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吴敏曾做出了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4年12
月20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吴敏本次减
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2)王东辉、吴敏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吴敏切实履行了
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5 层
联系人:史卫华,高少薇
电话:010-62602016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北京
地
股票简称 荣之联 股票代码 002642
信息披露义务 王东辉、吴敏 信息披露义务 无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否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人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165,323,268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41.42%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22,410,000 股
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 35.81%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5.62%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 不适用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王东辉(签字):
吴敏(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