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2 月 30 日(周二)上午 10: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2 月 30 日(周二)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
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809 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14,433,13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2.5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39,5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
(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施沛润先生主持。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出席本次
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票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提案 2。广西柳州钢铁(集团)
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2,114,433,135 股。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 反对票数 反对 弃权票数 弃权 是否
序号 例 比例 比例 通过
1 审议关于聘请 2014 年 2,114,470,535 100% 0 0% 2,100 0% 通过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关于 2014 年日常 37,400 94.68% 0 0% 2,100 0% 通过
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
及重新预计 2014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妙玲\赵万宝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