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拟出售所持有北京万向德农肥业有限公司全部 股权》的议案和《公司拟出售所持有黑龙江德农种业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两议案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 公司出售所持有北京万向德农肥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有 利于公司增加现金流,改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长期利益。 二、公司出售所持有黑龙江德农种业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整 合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长期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吕淑琴 王建华 高子程 201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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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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