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丰乐种业”或“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投
资。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理财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概述
1、投资主体:丰乐种业及其全资子公司
2、投资目的: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投资金额: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含),投资收益可
以进行再投资,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1 亿元。
4、投资品种:投资对象是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
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
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
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
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
6、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7、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二
十五次会议(通讯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 1 亿元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票:5 票、 反对票:0 票 、
弃权票:0 票)。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
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的权
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
行监督,审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
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丰
乐种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的
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且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
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