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合控股子公司采矿权并清算该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
知》(国土资发<2009>141 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自治区国土厅、发改委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矿产资源
开发整合工作通知的通知》(藏政办发<2010>25 号)、《西藏自治区矿
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实施方案》(藏政发[2010]46 号)、《自治区国土
资源厅关于将拉萨市矿业公司和西藏山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罗布莎
矿区所属矿业权整合到西藏矿业或江南公司适宜的批复》(藏国土资
复<2011>3 号)等文件精神,将西藏山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山发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51%)依法取得并投
产的采矿权进行整合到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
简称“西藏矿业”或“本公司”),整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拟以3,614.22万元收购山发公司采矿权和附属资产(其
中:罗布莎Ⅳ矿群评估值2,953.61万元、罗布莎116号矿体评估值
256.38万元、Ⅳ矿群附属资产评估值为404.23万元);同时,曲松县
方圆投资公司(山发公司另一股东,持股比例49%)以783.58万元收购
山发公司位于山南泽当镇康珠特色街东侧、建设局南侧房地资产。
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评估结果尚待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标准,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西藏山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西藏山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西藏山南地区泽当镇娘果路20号
注册资金:3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次仁
营业执照注册号:54222610000018
经营范围:主营铬铁矿产品开采、销售,房屋出租。现在拥有两
个采矿权证,分别为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Cr—116矿体和罗布莎Ⅳ
矿群Cr-48、49矿体。公司成立以来,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对铬铁矿进
行勘查与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公司近几年主要开发罗布莎Ⅳ矿
群Cr-48、49矿体,116矿体一直未进行开采。
西藏山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8 年 7 月 21 日正式注册成立,
由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曲松县方圆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西藏矿业出资 15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方圆投资公司出资 14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西藏山发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末 2012年末 2013年末 2014年9月末
总资产 1906.89 1720.85 2590.13 2022.95
总负债 171.84 117.51 425.86 50.68
应收账款 2.47 444.66 728.16 526.11
所有者权益 1735.05 1603.34 2164.26 1972.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35.05 1603.34 2164.26 1972.27
项目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 21.17 386.95 2431.12 18.94
营业利润 -294.29 -126.88 1530.52 -180.22
利润总额 -301.09 -132.99 1526.52 -181.02
项目 2011年末 2012年末 2013年末 2014年9月末
净利润 -301.33 -129.75 1358.43 -190.8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01.33 -129.75 1358.43 -190.86
项目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97 -542.83 1134.94 -332.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 -121.33 -3.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5.37 -664.16 331.17 -332.76
(二)曲松县方圆投资公司
公司名称:曲松县方圆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曲松县桌康路1号
法定代表人:旦增次仁
注册资金:壹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税务登记证号:54222668684475X
营业执照注册号:54222610000001-1
经营范围:商贸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服务项目投资。
2、股权控制关系:国有独资。
3、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末
总资产 9989.2
总负债 1689.3
应收账款
所有者权益 8299.8
项目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1427.9
营业利润 1442.9
利润总额 1442.9
净利润 1442.9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山发公司拥有的罗布莎Ⅳ矿群、罗布莎 116 号矿体、Ⅳ矿群附属
资产、部分房地产。
(二)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自治区资源整合相关政策要求和整合的工作需要,公司选定
四川立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罗布莎Ⅳ矿群及 116 矿体的资源
评估单位,选定拉萨驰天资产评估事务所为Ⅳ矿群附属资产评估单
位,选定西藏荣通房地产评估公司为房地评估单位。
罗布莎Ⅳ矿群及 116 矿体的资源及其附属部分资产评估基准日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山发公司位于山南泽当镇康珠特色街东侧房
地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9 月 20 日。
本次评估是在充分调查和了解评估对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根据
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的评估值如下:
1、罗布莎Ⅳ矿群。罗布莎Ⅳ矿群保有铬铁矿资源储量(332+333)
58601.54 吨,其中 332 资源储量 45599.20 吨,333 资源储量 13002.34
吨。采矿贫化率 2.06%,回采率 94.39%,损失率 5.60%,可采储量为
49859.41 吨;年生产能力 6000 吨,服务年限为 8 年 6 个月。Ⅳ矿群
铬铁矿资源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值为 2953.61 万元。
2、罗布莎 116 号矿体。116 矿体位于Ⅴ矿群区域内,为埋深较
大的地下深部隐伏矿体,矿石主要为纯橄岩体相带中的稀疏侵染状铬
铁矿,平均品位 8%,确属低品位铬铁矿,经过选矿变为商品矿后才
能销售;早期勘察报告显示,该矿体低品位铬铁矿资源储量为(333)
72.63 万吨。116 矿体铬铁矿资源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评估值 256.38
万元。
3、Ⅳ矿群附属资产(主要为职工板房、机械设备、车辆等)。Ⅳ
矿群附属资产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值为 404.23 万元。
4、房地资产。根据曲松县人民政府意见,在这次资源整合过程
中要求转让山发公司位于山南泽当镇康珠特色街东侧、建设局南侧房
地资产,由方圆公司收购。该房地资产土地面积为 1007 平方米,房
产面积为 1100.95 平方米。房地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值 783.58
万元,评估增值 483.58 万元,增值率 261.19%。
四、相关矿产资源的用途
铬铁矿的用途:在冶金工业上,铬铁矿主要用来生产铬铁合金和
金属铬。铬铁合金作为钢的添加料生产多种高强度、抗腐蚀、耐磨、
耐高温、耐氧化的特种钢,如不锈钢、耐酸钢、耐热钢、滚珠轴承钢、
弹簧钢、工具钢等。目前铬铁矿的开采和销售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
五、 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经双方共同协商,本次矿权收购价格以前述评估值为依据,本公
司拟以叁仟陆佰壹拾肆万元人民币(3,614.22 万元人民币)收购山
发公司采矿权和附属资产;曲松县方圆投资公司(山发公司另一股东,
持股比例 49%)以 783.58 万元收购山发公司位于山南泽当镇康珠特色
街东侧、建设局南侧房地资产。
该采矿权和附属资产不存在抵押等权利受限或诉讼、仲裁等情
况。
六、本公司是否具备相关矿业勘探、开发的资质和准入条件
西藏矿业具备相关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资质,符合国家行业准
入条件。铬铁矿不属于国家限制勘查与开发的矿种。
七、矿业权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
截止 2014 年底山发公司已缴纳矿权相关费用:采矿权使用费
4500.00 元;采矿登记费 400.00 元;工本费 50 元,共计 4950 元。
八、取得该采矿权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1、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同意转让的批文;
2、采矿权评估报告须获得西藏自治区矿权交易中心的审核备案
及采矿权的交易证书;
3、取得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该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文件。
九、矿业权未来的权属延期情况
上述相关整合协议合同签订后,山发公司应当立即向西藏自治
区国土资源厅和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整合办办理备案手
续,备案证明文件交送本公司,并申请将前述采矿权证书变更至本公
司以及办理延期等手续。
十、公司独立董事拟收购该采矿权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收购该矿权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收购该矿权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本次采矿权收购是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政策
的要求,根据整合政策规定,此次收购矿权事项有利于公司资源的统
一管理,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整合控股子公
司采矿权的事项。
十一、本次收购该采矿权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的采矿权,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
序,存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时间不能确定的风险。
十二、收购该探矿权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矿权收购是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政策
的要求,根据整合政策规定,此次收购矿权事项有利于公司资源的统
一管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铬铁业务的做大做强,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其他
1、因山发公司采矿权转让后没有任何经营性资产和资质,无法
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根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决不允
许无证生产,无法开展其他经营业务,所以两家股东及时成立清算组,
提出切实可行的清算方案对山发公司进行依法清算。
2、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山发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山发公司理财,
以及山发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况。
十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发公司罗布莎Ⅳ矿群、罗布莎116号矿体、Ⅳ矿群附属资产、
房地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