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同意向公司下属企业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发展初期的下 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迅速开展业务,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并按对下属企业的出资 比例提供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江鲁 陈华 杜宁 2014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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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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