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应龙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公告将所持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马应龙”)97,048,700股的股权解除质押, 并将所持的20,000,000股马应龙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于贷款事宜。 2014年12月2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将所持的20,000,000股马应龙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于贷款事宜。质押期限为股权质押登 记之日起至质权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质 押之日止。 截止2014年12月29日,本公司持有马应龙股份97,048,702股,占 其总股本的29.27%;本次质押了20,0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6.03%; 累计质押了40,0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12.06%。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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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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