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按《公司章程》
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
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进行存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和《独立董
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