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迅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守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2、《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进
行存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