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96号文”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476,577股,发行价
格为8.0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00,000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294,300,000。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1-00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管理。
二、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使用计
划,募集资金专户形成部分暂时闲置资金。为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
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10,000万元资金转为3个月定期存款;
2、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不超过9,000万元资金转为七天通知存款。
三、上述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上述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存单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后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同时,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2、公司不得从上述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
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存款转入
募集资金专户。
3、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使用需求,取消存单,提前
支取定存账户资金,被取消的存单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
进行存储。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
进行存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
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