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 1 月 23 日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16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在东
百大厦 1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
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 月 23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
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3、会议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8 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为准(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16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序号 审议事项 是否为特别决议
1 关于对公司 B 楼相关房产、设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置的议案 否
2 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否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是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否
上述议案 1 和 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和 4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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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会议和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刊登于 2014 年 9 月 20 日及 2014 年 12 月 27 日的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1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登记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8 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刘海芬、凌芝君
2、联系电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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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通过上交
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说明
738693 东百投票 4 A股
2、表决方法
①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4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的 4 项提案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②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元)
1 关于对公司 B 楼相关房产、设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置的议案 1.00
2 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3、表决意见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16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东百集团”A 股(股票代码 600693)的投
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
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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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代表意向
738693 买入 99.00 元 1股 同意
2、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议案《关于对公
司 B 楼相关房产、设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代表意向
738693 买入 1.00 元 1股 同意
3、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议案《关于对公
司 B 楼相关房产、设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代表意向
738693 买入 1.00 元 2股 反对
4、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议案《关于对公
司 B 楼相关房产、设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代表意向
738693 买入 1.00 元 3股 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
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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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审 议 事 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对公司 B 楼相关房产、设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置的议案
2 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项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
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3.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