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公司有影
响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8日开市起停
牌 。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为2014-081)。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方正在就该重大事项进行商谈,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开市
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