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
议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 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2 日 15:00 至 2014 年 12 月
23 日 15:00。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795,3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7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755,3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管大源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 9 人,董事长管大源先生、董事祁堃先生出
席现场会议,其他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 3
人,职工监事何肖山女士出席现场会议,其他监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霍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出售所持有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 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票 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40000 股 100% 0股 0% 0股 0% 是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 意 同 意 反 对 反 对 弃 权 弃 权
票 数 比 例 票 数 比 例 票 数 比 例
0股 0% 0股 0% 0股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周长喜律师、李宏杰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
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