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740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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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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