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4年 12月 12日以电子邮件并经电话、短信确认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14年 12月 19日上午以现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
3、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人,实际参会的监事 5名。
4、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艺东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子公司福州福晶蓝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